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巫山法院:巡回审理百岁老人赡养案 现场普法正风

来源:明日风尚·远方的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05-29
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
【关键词】

【摘要】明日天气:多云间阴天, 气温:18~30℃; 5月18日, 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 在抱龙镇龙河居委 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, 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及数百名群众参与了旁听。 巡回审

明日天气:多云间阴天, 气温:18~30℃;

5月18日,

巫山县人民法院第二人民法庭

在抱龙镇龙河居委

公开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,

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及数百名群众参与了旁听。

巡回审判现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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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审理查明

原告万某某年近百岁,共生育谭某甲、谭某乙、谭某丙、谭某丁四个子女。原告万某某双目失明行动不便,且无自有住房居住,每月仅靠领取125元农村养老保险金维持生活,对于赡养老人一事,四子女相互推诿,皆不履行赡养义务。

庭审中

被告谭某甲、谭某乙要求原告万某某在自家轮流居住,不愿意支付赡养费。但原告万某某不同意在被告谭某甲、谭某乙家居住生活,要求跟随被告谭某丙居住生活,由其他被告支付相应的赡养费。为了尊重老人意愿,充分保障原告万某某的合法权益,使其能够安享晚年,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、原告万某某的实际需要以及被告的生活收入情况,法院当庭作出了原告万某某跟随被告谭某丙生活、居住,被告谭某甲、谭某乙、谭某丁自2020年5月1日起每人每月支付原告万某某赡养费400元的判决。

庭审结束后

承办法官陈方玲耐心询问老人的生活情况,对老人表示亲切的慰问,并现场同抱龙镇司法所所长邹胜为百余观众普法,希望大家能够做到尊老,养老,助老。同时开展判后答疑工作,以案释法、讲法明理,做足普法宣传教育工作,号召大家一起弘扬风清气正的社会道德风尚。

主办:巫山法院

供稿:二法庭 周家兵

编辑:向昌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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诉讼服务电话:023-57651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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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《明日风尚·远方的家》 网址: http://www.mrfszzs.cn/zonghexinwen/2020/0529/33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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